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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产品条码管理办法

作者:洛阳春庆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0 08:40:02

洛阳条码是将宽度不等的多个黑条和空白,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排列,用以表达一组信息的图形标识符。常见的条形码是由反射率相差很大的黑条(简称条)和白条(简称空)排成的平行线图案。条形码可以标出物品的生产国、制造厂家、商品名称、生产日期、图书分类号、邮件起止地点、类别、日期等许多信息,因而在商品流通、图书管理、邮政管理、银行系统等许多领域都得到广泛的应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版物洛阳条码管理,保证出版物条码质量,加快出版物条码推广应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中国注册并获准使用ISBN、ISSN、ISRC号的出版单位,必须办理和使用出版物条码。第三条出版物条码是由一组按EAN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表示一定信息的出版物标识。出版物条码包括图书条码、期刊条码、音像制品条码和电子出版物条码。第四条各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和鼓励出版发行单位规范使用出版物条码,推广应用出版物条码技术。

第二章出版物条码的组织机构和管理第五条新闻出版署是全国出版物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全国出版物条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二)组织制修订、宣传、贯彻和实施出版物条码的有关标准;(三)组织全国出版物条码工作的监督检查;(四)处理出版物条码工作中的其他问题。第六条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是全国出版物条码工作机构,在新闻出版署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出版物条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二)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全国出版物条码工作;(三)负责全国范围内出版物条码技术培训,提供出版物条码技术咨询与服务;(四)开展与出版物条码技术有关的国内和国际交流与合作;(五)负责审批出版物条码申请单,并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出版物条码软片。第七条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地方分中心接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的领导,其业务工作接受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出版物条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二)组织、协调和集中管理本地区的出版物条码工作;(三)负责审核和汇总本地区出版物条码申请单;为本地区出版单位发放条码;(四)负责本地区出版物条码质量检测、技术培训,提供出版物条码技术咨询与服务。

第三章出版物条码的制作和申办方法第八条为了切实达到出版管理的目的,确保出版物条码软片的制作质量,出版物条码软片统一由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制作。其它单位一律不得从事此项业务。第九条北京地区中央级出版单位向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申办条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出版单位向所在地的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地方分中心申办条码。第十条条码的申办按下列程序进行:1.图书出版单位申办条码,持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或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出版社主管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出具的含有书号分配数量、书号起止号的证明信,经新闻出版署图书出版管理司核准后,到中国ISBN中心领取书号的顺序号、校验码,然后按第九条的规定申办条码。当出版单位重印图书的价格与上一次印刷不同时,须申办带有附加码的条码。出版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条码申请单,按第九条的规定申办条码。2.期刊出版单位申办条码,须到中国ISSN中心办理ISSN号后,携带期刊登记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条码申请单,按第九条的规定申办条码。3.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申办条码,持由新闻出版署音像和电子出版管理司核发电子出版物的批准文件、中国ISBN中心核发的ISBN号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条码申请单,按第九条的规定申办条码。4.音像出版单位申办条码,持中国ISRC中心分配的版号批准文件和条码申请单,到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申办条码。第十一条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收到条码申请单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条码软片的制作。第十二条出版物条码软片的模块尺寸应符合国家标准GB12904。

第四章出版物条码的应用第十三条无条码的出版物或印有不符合质量标准条码的出版物不得上市销售。第十四条出版单位不得将一个条码在多种出版物上使用。出版单位对其相应出版物的条码享有专用权。第十五条出版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对出版物条码的颜色及印刷位置的标准和规定印刷出版物条码。第十六条印刷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印刷出版物条码,不得随意缩小。如需使用缩小版的条码,应在申办条码时向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注明,由该中心制作缩小版的条码软片,以保证出版物条码的印刷质量。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出版单位的出版物条码。

第五章罚则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八、十三、十四和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0000元罚款。第十九条本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第二十条从事出版物条码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出版物条码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新闻出版署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

条形码(以下简称洛阳条码)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图形,在印刷时必须严格按照编码规则达到印刷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的要求。此外,由于条码是通过条码阅读器设备来识别的,这就要求条码符合光电扫描器的某些光学特征。因此,条码在印刷方法、印刷工艺、印刷设备、符号载体和印刷油墨等方面都有一些特殊要求。

1条码印刷对包装承印物的印刷要求

对于包装制品来说,我们常见的印刷承印物有纸张制品,塑料制品和金属制品,以下针对包装制品我们来讨论一下条码印刷过程中的一些要求。

1)纸张制品包装制品中我们常常用到的有普通白纸、瓦楞纸、不干胶标签纸和纸板。对于普通白纸在印刷时应避免纸张漏光影响反射率,一般当我们要保证印品尺寸精确时,应选择耐气候变化、受力后尺寸稳定、着色牢度好、油墨扩散适中、渗透性小、平滑度高、光洁度好的铜版纸、胶版纸和白板纸。在瓦楞纸上印刷条码的时候应注意尺寸精度问题。由于印刷时受力不均,导致条码弯曲变形。可采用在其他载体上印刷条码,然后再将其粘在瓦楞纸包装上的方法解决这一问题。

2)塑料制品我们在透明薄膜上印刷条码符号的时候,常常在选择了合适的条、空颜色之后仍会有误读的情况,产生这种状况往往有两个原因:首先,扫描器照在条码上的光线一部分发生了透射,致使扫描器接收到的反射光变弱,造成空的反射率降低,影响了条、空的对比度:另外,漏光材料印刷条码符号的时候,内装物的颜色也会影响空的反射率。因此,在透明薄膜上印刷条码符号的时候必须先印底色,确认无漏光后再印条色。同时我们在薄膜上印刷时,还应考虑薄膜的形变问题,通常可选用双向拉伸丙稀膜或符合其他要求的塑料膜。对于常用的聚乙烯膜,由于它没有极性基团,着色力差,应进行表面处理以保证条码符号的印刷牢度。

3)金属制品在马口铁与铝箔上印条码,也应垫底色来避免因表面镜面反射与漫反射混杂对反射率造成的影响。用铝箔的本色作为条色时,必须处理铝箔的表面,使其镜面反射的程度尽量高,否则会因条色反射率的增加造成条码印刷对比度不合格。

2条码印刷过程中的一些技术要求条码印刷过程中,为了使识读设备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要求条码符号表面整洁,无明显污垢、皱褶、残损、穿孔:符号中的数字、字母、特殊符号印刷完整、清晰、无二意性:条码字符无明显脱墨、污点、断线:条的边缘整齐,无明显弯曲变形:条码字符的墨色均匀,无明显差异。

1)条宽减少量(BWR)在条码印刷中,不可能没有偏差。但是这种偏差必须保持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否则会影响阅读效果。因此每一种码制都有一定的印刷公差,只要在这个公差范围内,都认为是正确的。但是一般条码在印刷过程中,由于印刷工艺以及油墨在印刷载体上的渗透,会导致“油墨扩散”现象,致使条码标识尺寸变大,从而引发误读或无法识读,因此在制作条码胶片时事先将原版胶片条宽取值做适当减少,减少值称BWR。一般非柔性印刷(凸、平、凹版以及丝网印刷)的减少量较小,而柔性印刷(苯胺印刷)的减少量较大。商品条码应符合:0.33mm×放大系数-BWR≥0.13mm,其中0.33为放大系数为1时的商品条码名义模块宽度。

2)缺陷在条码印制过程中,常常会产生一些缺陷,如在空白条上沾染上油墨污点,或由于着墨不均而产生脱墨造成孔隙。这些孔隙和污点在数量和尺寸上都要有一些限制,否则将造成译码错误或不被译码。因此,一般商业条码都采用ANSIMN10.8M—1983标准中的相关指标。指标中指出最大的污点的面积不能超过直径为0.8X(X代表最窄条的宽度)圆面积的25%,而脱墨的面积不完全覆盖直径为0.4X的圆面积。

3)油墨浓度和墨层厚度的要求油墨的浓度和墨层的厚度也应适合条码印刷要求,油墨过稀或过浓都会影响印刷质量,甚至会影响识读。条码印刷是实地印刷,其印刷所能达到的反射密度与油墨的光学特性和墨层厚度有关。印刷过程中,印刷的反射密度是随着油墨厚度的增加而增加的,当油墨厚度达到一定值后,密度随即达到饱和状态。以下给出的表格将说明不同的油墨的饱和密度以及不同印刷工艺所要求的墨层厚度。

4)条码的对比度和颜色搭配条码光电扫描器是靠条和空的反射率之差来采集数据的,在条码印刷过程中要选择反差最大化原则,也就是说条码的“条”的反光率要尽量的小,“空”的反光率尽量的大,“条”和“空”的反光率之差必须大于某一个规定的数值。现在实际应用中的阅读器光源大部分是一种偏红的光源,因此就尽量要求“空”反射尽可能多的红光,“条”反射尽可能少的红光。在黄、品红、青和黑四种颜色的油墨中,黑和青反射红光最少,品红和黄反射红光较多。如果采用含黑色和青色(蓝、绿、黑)较多的颜色印刷“条”,其效果必然很好:反之,用这样的颜色印刷“空”,效果一定很差。同样的道理,含有品红和黄的颜色(黄、红、橙)来印刷“条”,效果一定很差,但用他们印刷“空”则是可行的。金色的油墨反光度和光泽度会造成镜面反射,影响识读,所以一般不采用。

有些保密系统所使用的条码,可以制成人眼看不见或无法识别的条空。这种条码采用特殊的化学涂料或滤光薄膜制成,它只对阅读器发出的某种波长的光有较好的光学特性。还有一种利用光的漫反射和镜面反射现象制成的条码,常用于铝易拉罐和铁皮包装上,这种条码与一般意义上的印刷技术有着本质的区别,它通常是将“条”制造成镜面反射的表面,而将“空”制成漫反射的表面。

5)条码的空白区条码的空白区是为条码阅读器做好准备用的,每一种码制都有一定的空白区尺寸的要求。对于放大系数为1.0的条码,左空白区应不小于3.36mm,右空白区应不小于2.31mm:放大系数为0.8~2.0的条码,左空白区最小尺寸为:(0.8~2.0)×3.63mm,右空白区最小尺寸为(0.8~2.0)×2.31mm。如果轻易减少空白区尺寸会造成扫描识读设备归零,以及判断开始识读位置发生错误等。在印刷中,常常会出现左右空白区上有印迹或者为节省区域而随意减少尺寸的问题,这些都会潜藏错误识读的隐患。因此,企业在使用条码工作机构提供的原版胶片制版时,必须保证四个角标内的空白部分必须留足,不得小于标准中规定的尺寸,仅印条码符号,不可印上其他图案和文字。

6)放大系数条码在印刷时常常不是按照标准尺寸来印刷的,都会在可容纳面积的大小和承印技术的允许下进行一定的放大或缩小,一般选择在标准尺寸的0.9~1.2倍之间。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条、空尺寸超差率大大增加。我们就一个例子进行具体说明:下表是一个以铜版纸为承印物的115件不同放大系数的条码符号印刷结果。

物流单元标志代码的编制规则

基本原则

唯一性原则:每个物流单元都应分配一个独立的SSCC,并在供应链过程中及整个生命周期内保持唯一不变。

稳定性原则:一个SSCC分配以后,从货物起运日期起的一年内,不应重新分配给新的物流单元。有行业惯例或其他规定的可延长期限。

扩展位

SSCC的扩展位用于增加编码容量,由厂商自行编制。

厂商识别代码

厂商识别代码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

系列号

系列号由获得厂商识别代码的厂商自行编制。

校验码

根据SSCC的前17位数字计算得出。

附加信息代码的编制规则

附加信息代码由用户根据实际需求并按照相关规定编制。

洛阳条码表示

SSCC与应用标识符AI(00)一起使用,采用UCC/EAN-128条码符号表示;附加信息代码与相应的应用标识符AI一起使用,采用UCC/EAN-128条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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